本报讯 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砸“三铁”过程中,为提高办事效率,使干部真正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陕西汽车制造总厂从4月份开始对推诿扯皮的干部实行投诉制度,并给予经济处罚的管理办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职工的欢迎。
这个厂是个拥有6000多名职工的大厂,在实行对干部投诉制度以前,一些单位遇事推诿扯皮,干部当中存在着办事懒散拖拉,不负责任的作风。为彻底扭转这种风气,该厂决定从4月份开始对办事效率低,拖拉扯皮,不负责任的单位和干部实行投诉制度。
具体投诉办法是:投诉人在投诉单上填好投诉内容后,投入投诉箱中,由厂专门设立的监督小组负责调查、核实投诉的事实。监督小组具有经济处罚权、奖励权以及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权。监督小组负责把投诉内容写到投诉反馈单上,交投诉单位、被投诉单位、监督小组各一份备案。如果投诉事实成立,监督小组将对被投诉者按经济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经济处罚规定:对主管领导交办的和对口单位反映上来的问题,属于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必须在三日内解决,三日内不解决的,罚责任人30元。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到现场解决问题的,不及时到现场解决而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罚责任人50元。对职责范围划分不明确的,由企管处仲裁。经企管处裁决后,仍推诿扯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人和责任人各30元。对因本单位内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造成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罚单位主管领导人30元。经济处罚中还规定凡干部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干私活、打牌下棋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20元。
实行投诉管理办法后,工作中扯皮现象不见了,办事效率大为加快,干部作风发生了可喜的变化。4月7日,监督小组接到两起投诉,及时处理,使这两件扯皮多年的问题当天就得到解决。(高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