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到期要收回本息,这是贷款的基本原则。但是近年来,由于供求矛盾造成的市场疲软,企业生产举步维艰,虽然一再调整产品结构,仍未能扭转产品滞销的不利局面,企业效益滑坡,使得银行贷款沉淀,利息挂帐严重。
为了缓和银企间的基本矛盾,防止贷款沉淀和利息挂帐,银行采取贷款到期后企业若无偿还能力,便向企业发放新的贷款,用以归还到期的贷款,若企业对到期的贷款利息也未还清,再增加贷款,用以归还利息,这种贷新还旧,以贷还息的信贷办法造成以下诸多弊端和危害。
(一)使企业负债累累,且贷新还旧,以贷还息循环往复,企业永难逃脱负债经营的压力,企业外部环境受阻,生产每况愈下,难以为继。
(二)造成企业虚盈利润。归还贷款本应来自于企业所创利润,而贷新还旧使新增贷款代替了企业利润,造成利润虚盈,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
(三)使财政收入虚增。企业资不抵债,无法交纳承包费和税收及其他费用,便将贷款用以交纳税费(其中也有行政干预的),造成国家财政虚收,也是银行资金财政化,即财政间接地向银行透支,影响了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也使银行利息虚收。以贷还息,使企业在取得(或强加给)贷款后,尚未投入生产经营或商品流通过程,就被银行直接扣收,这部分资金并未增值,从而造成银行利息虚收。贷款利息是银行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银行用其上交税利,实际上也造成了财政虚收。
(五)掩盖了沉淀的风险、呆帐贷款。贷新还旧,循环往复,银行永远不会发生沉淀贷款,企业也总不能还清贷款。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这一现实问题,政府部门为企业松绑放绳,减少行政干预,银行应多采取支、帮、促,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负债经营压力,共同为搞活企业,实增财政收入创造条件。工商银行蒲城县支行
叶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