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利
前几天,一位朋友来我家闲聊,谈起一件事:他所在车间某小组新近调入三名工人,平时其他人迟到早退,组长不管。工作中出点问题,组长也是汽枪打鸟——睁只眼闭只眼,三位新人稍有违纪现象,抓住不放,小题大做,他们不答应:“别人违纪不管,你组长执行的是啥制度?”组长大咧咧道:“柿子制度,熟的软,生的硬,一贯制的,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笔者无意为违纪者开释应负之责,但总觉得这种“一组两制”的管法欠妥,其弊有二:一,同是违纪,只抓生面孔而放开熟面孔,会给生面孔造成跟他过不去的错觉,导致出现低触情绪,于工作不利。二,体现不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说穿了等于拿着厂规厂纪当儿戏。如此观之,“柿子制度”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