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剑
幽馨
图:王振杰
这个厂的公安科怎么了?
当“(91)12.6”特大杀人案发生的日子里,这个厂公安科的3名共产党员和1名非党公安民警都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辱没使命,执法犯法,居然包庇窝藏本厂有5条命案的杀人犯原公安民警高跃,与他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为其逃脱国法制裁提供便利,终究堕落为人民的罪人,狱中的囚犯。
事件是这样发生的:
●血色黄昏,凶犯倏忽逃匿●
1991年12月6日傍晚,古城咸阳。
一轮圆硕的血淋淋的日头悬挂在西天,残阳的余晖将云彩涂抹成诡谲、阴森、恐怖的、形状各异的自然物。瞬间,又将一片黑暗撒向大地。冬日寒天,真冷。
就在此时,在国棉七厂第一生活区内,发生了一起罕见的特大凶杀案件。该厂原公安科民警高跃,同一个叫周顺娣的女人勾搭成奸,时间长了,被周夫张顺安察觉。这天,他请来了好友王藏等人进行调解,以劝高改邪归正。摆宴请客,猜拳行令。酒过数巡后,话不投机,双方大动干戈。案犯高跃在连捅5人、重伤6人后竟逃之夭夭。尽管刑警行动迅速,戒备森严,却依然未见高犯的踪影。
难道他有遁地上天的本事不成?
●水中有桥,内线原为厂公安●
国棉七厂,弹丸之地,凶犯能藏身何处?机敏果断的刑警很快将疑点放在了与高犯交往频繁一起共事的该厂公安科副科长张宏君、治安股股长刘长江等人身上。
在威严国法的震慑下,张宏君一伙“哥们”不得不交待了他们包庇窝藏杀人犯高跃的犯罪过程。
原来,高跃在杀人后,仓惶地逃到了七厂子校治安室躲了起来。12月7日凌晨1时许,高犯给张宏君打电话:“张兄,我现在子校治安室。请告诉我死伤多少人,我腿伤很重,你能不能来这儿谈谈?”张宏君安慰道:“你不要急,我这就让长江看你去。”随即让刘长江带上衣服,去为高跃包扎腿伤。
作为共产党员、公安科负责人的张宏君,本应即刻缉拿犯罪分子才是。然而,此时的他,哥们义气代替了神圣职责,他竟不顾人民利益,置法律于脑后,非但不缉拿高犯,甚至连报告都不报告正在侦破此案的刑警。居然还伙同另一“哥们”身为共产党员的治安股长刘长江共同密谋窝藏案犯的对策。
●顶风作案,潘家成了庇护所●
张宏君提出要给案犯高跃找个藏身的地方,思忖再三,最后把落脚点瞅在了二分厂治安干部潘国庆的家。刘长江开始认为高潘之间曾有过结,不如让高走。而张宏君认为,此时此举虽具冒险性,但叫高走更危险,加上他腿上有伤,很难逃脱。此后,刘还是按张的旨意,拿了一件黄棉衣,由张提供了子校大门和学校治安室的钥匙,骑车“办事”去了。
12月7日凌晨3时,当人们还在梦乡的时候,刘长江幽灵般来到了潘国庆家所在的七厂一生活区15栋楼36号。刘把潘叫到门外,告诉他高跃因喝酒捅了人,要在他家躲藏。潘国庆这个31岁的转业军人、公安民警、共产党员,表现得惶恐万状,战战兢兢地对刘讲:“我爱人和娃都在,不能来,不能来。”刘长江一脸肃杀,说:“反正高跃也没地方去了,在你家住是科长的意思。”潘国庆见他们事先已谋划好了,只得无可奈何地说:“没办法,那就让……让高跃到我这儿来吧。”
真是可恶可叹,这就是又一个身为共产党员的公安民警在罪与法的大是大非面前的灵魂曝光。
●帮助潜逃 紧锣密鼓费心机●
12月7日下午4时,刘长江一走进公安科,张宏君便神色慌张地对他说:“长江,刚才开会,决定在厂内挨家搜查,人呆在这里非出事不可,得赶紧想法让高跃走。”
随后,筒捻车间乙班工长兼党支部书记阴国栋,也来到公安科找张宏君。他在得知搜查高犯风紧的情况后,竟然拿出542元钱让刘长江转交高跃,作为逃跑时路上的费用。
好一个无微不至的关怀!这就是所谓的党支部书记的“德行”,对高跃这样的杀人犯,他竟不吝巨金,一出手就是500多块。
下午5时左右,潘国庆到公安科治安股找刘长江给高犯要裤子。刘长江拿出自己的裤子似觉不够,施即又上凌云楼商场买了一顶鸭舌帽和一副变色黑框眼镜,然后用一黑色皮包装好交给了潘国庆。同时,还让潘给高犯带了些白布以包扎伤口。好一副菩萨心肠!
潘国庆贼人无贼胆,他因家藏高跃时时面露难色,惶惶不可终日。刘长江见此着急,又请示他的上司张宏君。张对刘讲:“那就让高跃走吧,走到哪儿是哪儿。必须趁天黑人多时走。”当天晚上8时多,刘长江去了潘家告诉高犯逃跑的计划。高犯睁着惶恐的眼,一副失魂落魄之状,哀哀地说:“到了这步田地,还逃得了么?”
刘长江半是体恤半是着急地说:“那让我再下去看看情况。”经过一番“侦察”,刘长江发现厂北门、西门、东门都有刑警队的人,只有南门外停着一辆警用三轮摩托,但未见有刑警。于是,刘长江马上返回潘家,把阴国栋给的542元钱交给高犯,同时又给高犯换下血衣,找来自行车,做好了从南门潜逃的全部准备工作。
为保险起见,刘长江又溜到潘家附近的女工房,给正在南门值班的本厂公安民警王宝东打电话,探问防范情况。同时,又对王“指示”说省公安厅的车要过秦都饭店,叫他把南门打开,好为高犯出逃提供方便。尔后,刘长江在前骑车带路,高跃随后紧跟。当他们二人来到南门时,刘长江将守候在南门的人全部叫进房内故意说话以拖延时间。案犯高跃抓住这一空档,趁机骑车逃出了大门。
●罪责难逃,凶犯撞车自杀●
12月7日天黑后,刘长江从办公室将高犯所留的黄大衣及带血的床单等物,拿到自己楼下垃圾台焚烧。次日,他又将高犯留下的血衣扔进七厂食堂东侧的总垃圾台,而将杀人凶器放在了治安股内。
12月7日晚11时,杀人犯高跃拖着血淋淋的左腿,逃到了咸阳市渭城区渭阳乡碱滩村5组农民张胜利的家(张系高犯的嫂子的弟弟)。
“胜利,快开门!”叫门声低沉而急促。
此时,张同妻子看完电视刚躺下,听到敲门声,便披衣开了门。当他看到来人是高跃时,张胜利问道:“这么晚了有啥急事?”高犯告诉了事情原委后,问这儿有无地方藏身,并说他想写点东西。张胜利让高犯把车子放到家里以后,便将他领到了自己所办的拖拉机修理门市部。
翌日,当张胜利从村上广播里得知公安机关缉拿特大杀人案犯高跃的“通缉令”时,急忙跑来告诉高跃。高跃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没事,我把东西写完就走。”
12月8日下午7时,案犯高跃骑上车丧家犬一般朝城内方向逃窜而来。
冬天的夜晚来得特早,咸阳市内华灯齐放。面对这座美丽而熟悉的古城,杀人犯高跃暗自叹息:“完了,一切就这么完了……。”此时的他,已走到了人生的尽头。8点半左右,高犯来到了咸阳市乐育路北的铁道口,看见迎面开来的445次客车,绝望地撞了过去……列车飞驰而过,一个罪恶的血债累累的生命顿时化为腐朽。
●机关算尽,“哥们”落入法网●
高犯死后,张宏君每次找到阴国栋、潘国庆、刘长江等人统一口径,企图隐瞒他们一伙包庇窝藏高跃的犯罪事实,以逃脱法律的惩治。但是,法网恢恢,法律无情。不管你是什么人,胆敢以身试法,都将难逃国法制裁。1992年元月9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毅然依法收审了张宏君、刘长江、潘国庆、张胜利、阴国栋等5犯。元月11日,王宝东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992年元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张宏君等人的人身住处进行了搜查。从张犯处搜出小口径步枪1支,5.1式7.6毫米子弹420发,海洛因5克,鸦片19.7克。此外,还有黄色录像带、黄色扑克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2条之规定,张宏君等5人已构成包庇窝藏罪。张犯还触犯《刑法》第168条,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据此,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于元月23日对张宏君等5名案犯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审判。
值得指出的是,张宏君一伙包庇窝藏“12.6”特大杀人案案犯高跃一事,从案发到现在所造成的负效应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一个工厂的小小的公安科,居然出了一名连杀5人,连伤6人的杀人凶犯还不够,又居然冒出4名目无国法的公安民警出面庇护窝藏,其中有3名还是所谓的共产党员,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让党和人民寒心?对此,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作出了撤销国营西北第七棉纺织厂公安科建制的决定。一个厂子的公安科就这样烂掉了,这中间除其自身的原因外,难道没有其它令人深思的因素吗?
它,的确需要我们警思、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