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三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与朋友交,不可失信;与同事处,尤其不可无信。
答应人的事就一定要办,办不了的不要轻许。张三约你三点到某处同办某事,你三点一刻才姗姗迟来,这是失信之一;你原不识这某处的某先生,或与这某先生仅仅一面之交,并不到为你办事可成的地步,你却轻许张三,这是失信之二。俗话说,耽误别人事小,自己失信事大。小事失信,大事必不可托,一件小事可见人格。因此,守时是最基本的守信之一。俗话说:“言必行,行必果”。能否行必有果,客观因素颇多,未必件件都能做到。但“言必行”却是由主观决定的。言而不行,与欺骗无异。
如今许多青年,对“守信”多不讲究,答应的事常常扔到脑后。受人之托,终生之事,是讲守信之重要。只要答应了别人,应以一生为之奋斗,这要求非常高,是古代“君子”的行为。但无论任何青年,绝不想主动当“小人”。那就请记住守信。
如果你手下还管着几个兵,那么,你的守信就尤其重要。当领导的尤其不可朝三暮四。今天规定一个政策,明天又不执行这个政策;或者对张三行使甲政策,对李四行使乙政策;甚至上午说了某事如何办,下午立即改变了原则,说某事不该如何办,等等。这样的“官”,必无威信可言。
俗话说,一个女儿不可许两家,这也是社交中常见的守信原则之一。比如一个作者,今天把某稿给了A报,明天又将此稿投寄给B报,一旦两家报纸都发表了出来,这作者今后再投稿,编辑拿到手就会掂一掂这稿了的份量,或者原来可发的就不发了。这不怪编辑,只怪你自己不守信。
不守信的人,不能与之共事。即便是做生意,也讲守信誉,何况做人?
曾子日: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你每天作过这种反省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