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西安市建五公司承建的西安电机厂锅炉房工程,因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导致工程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停工现象,这一问题希望引起有关领导的关注。
西安电机厂是机电部定点生产中小型电机的大型骨干企业,也是国家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之一。这个厂的两台旧式锅炉已运行20多年,前几年有关部门就通知该厂应予报废处理。因此,1990年曾被列为西安市技改计划。当时,由于企业管理不善,经济滑坡,当年未能实施,直到今年4月,新的领导班子率领全厂职工努力拚搏,实现了止亏,并开始有所盈利,在资金还不十分充裕的情况下,于4月15日和市建五公司签订了承包总造价为85万多元、工期180多天的锅炉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当月25日破土动工。
遗憾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进度、费用、付款等问题各执己见,达不成共识,施工计划受到严重影响。为此,从6月24日起,电机厂曾多次主动找到施工队、五公司和市建总公司反映情况,商谈协调,但问题最终没有得到解决,导致怠工、停工现象发生,工程随时可能半途而废。按合同要求,原计划主体工程在今年7月底完成,但8月24日经现场核定,整个工期已拖延了60多天,如这样发展下去,到10月底,锅炉的安装、调试将无法进行,进入冬季后,全厂1200多台设备将无法正常运转,造成工厂停产,带来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使刚刚扭亏、形势好转的大型企业可能重新陷入困境。 本报记者 范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