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渊·
某报中缝有一则征婚启事,其中有“无父母”之说,读后令人费解。若非用字不当,则“无父母”者,此君莫非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抑或当今择偶者已把对方父母双亡作为条件之一,则于情于理于法不容。如此大言不惭,实在令人气愤。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乃人之常情。但倘若把“父母双亡”当作择偶的优越条件,就实在令人痛心了。时下,有一些未婚青年为了婚后“小日子”舒坦,竟把对方老人当作“包袱”,视为“累赘”。于是乎,“父母双亡”堂而皇之地成为择偶的重要条件。
人都有父母,自打娘胎赤条条降生人世,到长大成人,娶妻生子,为父母者含辛茹苦,耗费了多少心血。辛劳一生的父母老了,不能劳作,一些不孝的逆子,为了婚后轻松的小日子,竟多嫌对方的父母,实为法理所不容。
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宪法也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作为新一代的知识青年,应当自觉遵守法规,尊敬、爱护、孝顺老人。
奉劝那些视父母为“包袱”的人,不妨扪心自问,如果自己到了垂暮之年,儿女把自己当作“累赘”,不知择偶者又作如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