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焱
《妇女权益保障法》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了。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法律,它是对我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地位的进一步明确和保障,它的制定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文明与进步,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妇女如何用法律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国许多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规定,如《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继承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等。为了避免交叉和重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如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依照有关刑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侵害妇女财产权益的,依照有关民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侵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依照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对那些其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够具体的违法犯罪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各种侵害情形相应地规定了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处罚办法。如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又如规定“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160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投诉和处理途径上,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可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可以向妇女组织、人民法院投诉和起诉。妇女组织的参与和监督,有利于督促主管部门为保障妇女权益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此,广大妇女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同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作者系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