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讯“民主选举的工会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任期未满的工会领导干部,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组织的同意。”这是湖南省委组织部和湖南省总工会日前联合发文中规定的一条。
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把不适合做工会工作的干部安排到工会任职。有的变动工会领导干部不按民主程序和工会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事,有的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等情况。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就进一步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规定,要求坚持按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工会领导班子,并明确各级地方和基层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和工会负责人不要交叉兼职。
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任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选举结果与被推荐候选人不一致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同时强调不要随意抽调工会干部从事他们本职以外的工作。
对切实维护工会组织的法律地位、积极为工会参政议政创造条件这一问题,省委组织部和省总工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工会组织及其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它工作部门。凡撤销的应恢复,合并的应独立出来。在企业管理委员会中,应有工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