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顾问:
我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二位同志由于退休年龄已到,而工会换届时间未到,请问如何补选?
榆林李林贵
李林贵同志:
你来信询问补选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应按哪些程序进行,现解答如下:
对不设常委的工会,党委和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推荐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可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不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和主席或副主席职务同时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委员职务应在下一次工会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
设常委的工会,党委与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推荐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常委的,可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不是委员和常委或是委员不是常委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和常委,或先增补其为常委,然后选举产生,增补的职务一并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委员职务应在下一次工代会上予以确认。
增补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应先将人选提交委员会成员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听取委员们的意见,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
秦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