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林·
时下,官员下海、文人经商已成为当今社会生活的一个热潮,原本无可厚非。可近来,一些企业自主权却因此而旁落。
有一家商业企业长期经营一种生产资料,生意也还兴隆。可前不久,有的部门下令凡要购买这种商品的单位必须到这个部门指定的商店购买,否则查出来就要罚款。这一规定,逼得这家企业不得不退出经营。还有家企业要扩股,但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为了争得代理权,不惜动用本专业银行的权力,以收回企业贷款相要挟。企业叫苦不迭,却无能为力。
象这样权与利交织影响企业自主权的事儿,最近时有发生。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去年中央提倡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机关、政府一些职能部门纷纷开办企业。很多有实权的部门办的实业,并未完全与政府部门脱钩。这样一来,政府刚刚放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又在无形中被收回。更严重的是,这些所谓的“三产”企业,经营范围很广,有的部门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新的政企不分,常常能致企业于死地。而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部门规定”,又破坏着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贻害无穷。
现在很多地方与政府机关办实体,制订了一些规定,有的定为三年内脱钩,有的定为五年内脱钩。但是,在这三年五载的漫长日子里,企业的自主权又如何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