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宝平
做广告的最初动机与最终目的,毫无疑问,是想使商品在尽可能地做到妇孺皆知的同时,能吸引到最多、最广泛的用户和顾客来购买。然而,若想真正收到这样的效果,依笔者之见,至少有三大“忌”:
一忌虚张声势,言过其实。尽管你在作商品广告时,使出浑身解数,将“质量最好”、“信誉最高”、“价格最低”以及“全球XX金奖”、“国家×X金奖”等一连串的这个“奖”、那个“奖”捧出来虚张声势,自吹自擂。用户和顾客,往往是“吃一堑,长一智”,他们为了避免上广告的当,犹如惊弓之鸟一般,产生逆反心理。“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如果广告里多一些能消除顾客疑虑,解除用户后顾之忧的实实在在的措词,甚至于可以想方设法让用户和顾客说话,多做些“活”广告,这样一来的话,倒有可能激起更多的用户和顾客的购买欲,从而真正起到促销的作用。
二忌东施效颦,喧宾夺主。不管你留心还是不留心,只要你打开电视,各种各样矫揉造作,嗲声嗲气,袒胸露乳,甚至于卖弄风骚的美女便会映人你的眼帘,令你眼花缭乱。然而,一旦美女消失之后,你很难会想起刚才广告里要宣传的商品是什么。像这样颠倒主次、偷梁换柱、喧宾夺主的商品广告,究竟起到的是宣传美女的作用大,还是宣传商品的作用大呢?结论是不言而喻的。
三忌陈陈相因,聊胜于无。既为了避免招摇过市,又为了避免哗众取宠,便墨守陈规,不敢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结果把广告作成了干巴的无血无肉的商品说明,让用户和顾客有如隔靴搔痒之感,没有兴趣,看过即忘。像这样花钱不少,效果不大的商品广告,作了究竟会有多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