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国家一项物价改革方案即将开始实施,该方案要求在今后3年内,把所有适宜放开的物价全部放开,8年内形成新的价格体制。物价改革方案确定了今后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限制在以下五个范围内:一、缺乏竞争而又对社会稳定和对国民经济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商品和劳务价格,例如原油、天然气、少数稀有金属等。二、不适合竞争经营的,例如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自来水、煤气供应、生产、生活用电、铁路客货运输、邮政电讯等。三、政府为公务员、低收入者提供的住宅价格。四、政府严格管制的商品,例如个别药品、兵器等价格。五、事业单位的主要收费,如各类社会公共保障、办公教育、医疗的收费。
(岩摘自《华商时报》余思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