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声唤·
我省第二届科技宣传月活动闭幕已经几天了,总觉得有点言犹未尽。理顺思绪,得出这么一个思路:科技宣传月活动尽管必要和重要,并且取得了很大成果,然而仅靠这一次或几次“战役”是打不赢科技仗的,必须把这一有效宣传形式同落实丰富的科技内容结合起来,这就要确立“大科技”意识,即社会化的科技观念,全民科技观念。这种观念要求社会的各个系统,诸如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卫生等,都变成科技的领地,让科技从课堂上、报告中、展室里以及报刊和荧屏上走出来,把知识分子的专利变成全民性的事业,从根本上改变讲起来重要,平时又忘掉的状况。
确立“大科技”意识,是一项十分迫切的战略任务。它不仅是体力劳动者的义务,而且对在上层领域里工作的人来说也责无旁贷。这是适应改革开放和保证经济迅速上新台阶的需要。这里,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朱镕基副总理在上海工作时率团带记者出访的一些情况:当时,《文汇报》的记者从国外发回一条消息,其中讲到“三个不适应”,而主要的就是听不懂朱镕基与洋人进行科技交流时谈到的术语。一些记者如此,我们政府中的官员科技通也不多。有的人讲起政治理论来妙语连珠,说起经济数据来头头是道,论起风俗民情来口若悬河,谈起古老文化来慷慨激昂……可是,一旦遇到科技难题,那就张口结舌、束手无策了。另有管工业的不懂得技术改造,管农业的不知道“塑料革命”,管科技的不会抓教育,管商业的不学习消费心理。这种现象似乎笔者“以点代面”了,但是不可否认,要真正把科技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特别是与“大科技”的要求差距尚大,还有待于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待于提高整体工作的水平。仅以科技的应用为例,据有关资料表明,“七五”期间,我国科技发明成果累计11万余项,85%没有推广应用。这难道不值得让人思虑吗?不应该大声呼唤“大科技”意识吗?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在科技与社会关系的处理上,当前有一种倾向,即注意了科技发展对社会进步的影响,而对社会对科技的影响有所忽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不能依靠一种原动力或一方面的工作来推动科学的发展,必须建立起系统的工程,全方位、多层次地培养发展科技体系,切实发挥其在发展科技中的互补作用。科学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动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同时,社会对科技的需求比起千万所大学来更能推动科学的前进。根据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科技的作用越大,就对社会各行各业的渗透力越强,影响力也越大;社会各领域的相互作用越明显,越需要社会各系统对科技工作的支持。记得一个哲人曾说,社会犹如海洋,科技沉浸在社会的海洋里,海水浸透了它们就像一块海绵。这一比方恰当地表述了两者的关系。今天,面对着社会对科技的需要,面对着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当牢固树立“大科技”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培养“大科技”气候,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
要把科技强国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仅靠舆论宣传是不够的,还要真正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并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扎扎实实地解决好深层次的问题,以保证科技顺利地向前发展。当务之急的是要按照党的十四大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切实地向科技倾斜。应当看到,当前从理论上、政治上讲,向科技倾斜是不成问题的,在认识上党内党外、上上下下已经有了共识。然而要全面具体地倾斜,做起来就困难了。但是,无论如何,贯彻执行倾斜政策决不能动摇,必须从社会地位、资金投入、税收调节、人才培养、工资待遇、子女就业、医疗保健、住房分配等方面,给以适当倾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把这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去,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有总结;企业应把这一工作列入承包方案中去,并在职代会上通过。使之成龙配套,有较好的操作性。同时,我们还要建立起科技与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有机结合的机制,如挂钩联系机制和奖励惩罚机制,调动起全社会重视、支持科技的积极性。必要时可用制约的手段来强化全社会的科技进步措施。真正做到该奖则奖,该罚则罚,甚至要奖得让人眼热,罚得让人心痛。从而建立起“大科技”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