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地说,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来之不易,但贯彻落实起来更难。究其原因,主要方面是相当一些政府部门口头上也喊“要作开明婆婆”,“让媳妇当家作主”,实际上仍然插手企业的内部事务,使得企业不能真正行使自主权,“媳妇”永远摆脱不了“婆婆”的管束,使得她们唯唯喏喏不敢向前多迈出一步。
另一方面,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在过去几十年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计划产品经济中生长起来的,长期养成了遇事问“婆婆”,“吃饭”靠国家的等、靠、要的心态和定势,这种旧的思维定势不彻底扭转,会严重地影响“媳妇”的思想和行为,妨碍经营机制的转换。
因此,在政府职能还没有完全转换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先要“换脑筋”,即转变观念,强化自主意识。充分运用《条例》赋予的各项权利,把本该属自己的经营自主权积极地争取到手,用足用活现有解放“媳妇”的政策,从“婆婆”的怀抱中挣扎出来,树立起在市场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观念,向市场提供“新、优、廉”的产品,不失时机地大胆走向国内外市场。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家规”,来规范企业内部各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等方方面面关系的行为准则,强化内部经济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也才能实现《条例》提出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要求。因此,我在这里高呼:媳妇们,大胆地往前走! (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