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总工会主席 施启文
新《工会法》颁布一年来,我市各级工会在党委领导、政府(行政)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配合下,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全局性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注意同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结合,同贯彻中央(89)12号文件,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结合,同贯彻执行《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结合,紧密联系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联系工会工作的实际,联系工会干部的思想实际,使《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扎扎实实,卓有成效,推动了全市工会工作的发展。
去年我们不失时机地采取各种形式学习宣传《工会法》。市工会同市委宣传部、司法局等部门合署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通知”,召开了市级各大班子的有关领导和一些厂长、劳模、工会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傅继德同志在报上发表专题文章,动员深入学习、贯彻《工会法》。我们开办了三十二期培训班,培训工会和行政干部2400多人。还在全市组织了《工会法》知识竞赛,参加竞赛的职工达1万余人。通过这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我们坚持把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参与改革,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发挥作用。市工会积极参与了市上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三项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领导机构的工作,还成立了市工会三项制度改革指导小组,编写了宣传提纲和指导意见,通过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召开了试点单位的经验交流会,推动了改革健康平稳发展。二是以贯彻《工会法》为契机,推动工会的法律工作向前发展。我们要求各级工会要依法履行职能,开展活动,把工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我们明确市工会“权益维护部”行使“法律工作部”的职能。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迅猛发展。目前我市已建成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364家。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协同市人大法制委共同研究制定了《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经省市人大通过,已经付诸实施。这个《条例》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会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贯彻《工会法》,增强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的自觉性。社会各方面增加了对工会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各级工会干部提高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总之,这一年来学习贯彻《工会法》的情况,从总体上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基层单位不按《工会法》办事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借转换经营机制之机变相撤并工会机构,有的调整工会负责人不同上级工会协商,少数单位不按时召开职代会、不按时拨交工会经,费,个别基层把工会的财产收归行政所有等等,这些做法显然都不符合《工会法》精神,这说明贯彻《工会法》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为了把学习贯彻《工会法》引向深入,我们认为当前要做到四个“强化”。一是要强化学习宣传,着重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鉴于《工会法》已被列为我市“二五”普法内容,工会要紧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会法》的学习普及工作,力争做到广大职工都能普遍了解《工会法》的内容。二是要强化工会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着力加强工会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要强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行政领导的法制意识,切实按《工会法》的要求办事,把不符合《工会法》的那些问题妥善解决好。四是要强化检查监督。建议市人大和区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市和区县企事业贯彻《工会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推动《工会法》的贯彻逐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