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用每名职工拿出30元钱作为自费互助性人身工伤死亡补充保险,本系统工伤死亡职工的遗属将得到5000元的额外补偿;职工每月按工龄分档次存储1至6元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后,企业也将给以相应数目的补充,等到本人退休时,将连本带利领到一笔补充养老保险金——这是西北电管局推出的两项职工补充保险规定。
电力系统多年来总有万分之一到二的职工在电力生产和基建中因各种事故死亡,其遗属的生活往往处于紧迫的境地。针对这一问题,陕西电力系统从去年初开始推行人身工伤死亡补充保险。这次职工人均30元的保险互助基金都是从职工奖励基金中提出来的,全系统3万余名职工共存储106万元,将每年约10万余元的利息用于工伤死亡职工遗属经济补偿,给每户遗属发放5000元后还有盈余。据了解,随着基金的增值,这一补偿将逐渐提高到1万元。去年西安供电局变电运行工武继伦因工伤死亡,遗属就及时得到5000元的额外补偿保险费。
为了创出职工养老保险的新路子,西北电管局从去年元月起,在原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体系,并实行将两者挂勾的办法,即凡不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企业不予支付补充养老保险金。一位五十岁的电业职工说:“按规定我一年可以得到300多元的档案补充养老金。等到10年后退休,连利息加起来将拿到4000元左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到那时,还真解决点问题呢!”
西北电管局的这两项新举措,在最近召开的全省工会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上引起较大反响。当记者问到他们还有什么新的打算时,电业工会副主任喻志民说:我们还准备出台第三项补充保险,是专门为退休职工办的。现在上班职工都有效益工资,而退休职工没有,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相对下降。为了照顾这些为电力建设贡献了青春年华的老电业职工,我们打算让在职职工每人每月拿出2元钱作为退休职工生活补充基金。估计一年可集中资金80万元左右,或用利息给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或用这笔钱办事业为退休职工办点实事。当然这一项还正在计划中,尚未付诸实施。
(本报记者 杨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