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大潮汹涌而来,不少党政机关纷纷开办经济实体,这对分流人员、推进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增加收入,减轻财政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少数经济实体没有真正投身“大海”去平等竞争,而是附属于原机关身上,凭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原机关权力捞不义之财,吃昧心饭。
一吃国家税收。为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千方百计甚至运用行政手段取得免税照顾,把国家税收转为实体收益。二吃地方财政。挂出一块公司牌子,就算办了实体,分流的人员并未跳出权力圈,摘掉乌纱帽,继续吃财政饭,工资照发,奖金照拿,实体费用减少,机关福利增加。三吃事业经费。诸如扶贫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作物制种资金、城市维护费等专项事业经费,本应专款专用,以促进基础设施和急需项目建设。但有些机关在办实体中,不顾政策规定截留、挪用专项事业经费,有的直接用于实体铺底资金或流动资金,有的借办实体大兴土木,建设高档楼堂馆所,然后出租,坐收渔利,有的用其向效益好的企业投资,入股分红,用国家和集体资金谋部门利益。四吃部门权力。一些机关办经济实体时,凭借手中对企业生死予夺大权,强行从企业借用、调出精通管理、擅长经营的专业骨干;有的凭借权力搞行业垄断,如:某税务机关办印刷厂,“非我印制的发票一律无效”,某保险公司办汽车修理部,“车坏了不在我这修,不给保险”,等等;有的利用权力,组织计划内物资、低价货物向下属企业、单位摊销,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有的借“为基层服务”之名,为某地争取资金,从中收取回扣。
凡此种种,都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有些企业负责人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机关企业化。”因此,在积极鼓励党政机关办实体的同时,还应下功夫抓好引导和管理,坚持政企分开、官商分开的原则,让其与其他企业去公平竞争,自负盈亏,这样机关所办的实体才能得人心,才能体现党和政府倡导机关干部办实体的初衷。 (周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