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读者文摘》5月号文章”题:跟摩西横越沙漠(作者保罗·拉斐尔)
在澳大利亚中部沙漠边缘,正午的骄阳令人难以忍受。大风卷起的红沙,弄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驼夫把钢和皮制的重鞍架在一队骆驼的背上,它们咆哮呻吟。一个白髯飘飘的人向我招手。“这是你的骆驼,”他指着一只满脸不高兴的高大骆驼对我说,“它叫摩西。”我是特地越过半个澳大利亚去见这种令人敬畏的澳大利亚内陆骆驼的。100多年前,这些动物的祖先被人遗弃的陌生的土地上,它们不但存活下来,还不断繁衍:现在在澳洲沙漠上总共有6万只——是世界上最后的一大群野骆砣。
为了体验一下这些骆驼的耐力,我参加了这次骑骆驼穿越北部550公里沙漠的旅行,领队是58岁的富勒顿,摩西跪下来,我笨手笨脚地爬上鞍。“摩西,站起来!”富勒顿命令它。这只骆驼挣扎着站起来,首先伸直后腿,把我抛向前,接着伸直前腿,把我抛向后。“你慢慢就会习惯的。”富勒顿微笑着说。
富勒顿骑在自己的骆驼“小飞侠”上。他的长髯在风中飘拂,长长的银发扎成一条马尾,十分醒目。“走!”富勒顿吩咐“小飞侠”,就此领我们上路。我一手抓住鞍,一手揪着长缰绳。“走,”我说,我的沙漠之舟也神奇地启航了。
我们越来越深入蛮荒,富勒顿带领我们走过一些几乎走不过去的山岭。每天早上我们都在日出不久后趁天气清凉出发,到了早上10点,沙漠已经热得像蒸笼,下午三四点时更热得要命,大地上只有我们在动。鸸鹋、袋鼠和沙袋鼠都聪明地躲在树荫下或凸出的岩石下面,黄昏时才出来吃草。
我们沿着一条干涸河床走,看见沙丘上横陈着几十匹死马。我们经过马尸时,骆驼都很悠闲地伸长脖子去吃沙漠树树顶的叶子,或者拔地上刺槐吃。野马不吃这些东西,在这样酷热的天气中,它们每36小时至少要喝一次水,骆驼却能调节体温,升或降都能达到6度之多,令人难以置信。这样它们就可以少出汗,保存体内的水分。“骆驼只要有多汁液的植物吃,可以9个月不喝水,”富勒顿说,“但是它们一喝就喝个痛快,每次可以喝110升之多!”
我们在第10天欣赏到赛骆驼的刺激,那是我们旅程的最后一段。我们悠然走下伊利比拉山谷,我们的领队突然狂叫一声,他的骆驼就飞快地跑过平坦的沙地。我们在后面也都跟着快跑。那是一个令人陶醉的时刻。这时我已是个骑骆驼老手了,摩西奔跑时,我配合它摆动的节奏,很容易就跟上其他人了。但我们都不是富勒顿的对手,他在山谷的尽头把“小飞侠”拉住时,仍然是领先的。“只快那么一点点罢了,”他笑着说。
我们回到奥兰治溪牧场时,我对摩西敬爱有加,每天它驮着我这个块头、两个鞍袋以及重重的摄影器材,它也许会咕哝,可是步伐从不减慢。它好像不屑睡觉。我每次醒来,都看见它在吃树叶,咀嚼反刍的食物,或静静地对自己咕哝。
荒野的生活使澳大利亚骆驼培养出坚忍的性格,连中东养骆驼的人都出重金购买。3年前,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一位酋长派他的私人飞机去达尔文,载了35只澳大利亚骆驼飞回他的骆驼场,以改善用来赛跑的骆驼品种。去年,阿曼也来买了两只雌骆驼。旅程的最后一晚,我睡在奥兰治溪牧场的简陋小屋里。那里面使我感觉闷得难受,于是我跑到门廊去睡,听着附近骆驼场传来的声音,舒服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