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电 全国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会议日前在杭州举行。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宣布,将赋予更多的、有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出口权,以增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作为经济体制和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自1983年开始,我国逐步赋予部分大中型企业进出口自营权,到目前为止已有1360多家。
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的权威人士认为,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权,推动生产企业直接走向国际市场,是我国外贸发展和生产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目前,我国大中型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还比较弱,在出口创汇产品中,初级、原材料产品出口仍占很大比例,因此,尽快落实生产企业进出口自营权,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发展一大批深加工产品出口企业,不但对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具有深远意义,而且已成为今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快实施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的重大战略,国家经贸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要求各省市、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产企业搞好自营进出口工作的通知》,对已下放的权力要帮助企业逐条兑现;继续做好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申报、审批工作,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将采取集中审批的方法尽快办理;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把关,防止一些翻牌公司截流企业应得的权力;尽快研究制定自营进出口企业的考核管理办法,奖励出口创汇好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