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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夫妻 明算帐 未成夫妻 先分财产

家庭财产公证悄然兴起

2023年09月26日

晓明和王英在机关里是公认的相亲相爱的恋人。在结婚前一天,他们一边到街道拿了结婚证,一边又到武昌区公证处领取了一纸“公证书”,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明,在这个即将组成的新家庭里,哪些财产是男方的,哪些财产是女方的,如果以后离婚,婚前财产各归各,婚后财产四六分,男方得四成,女方得六成。

尽管世俗对婚前财产公证非议万千,但仍挡不住人们在婚姻及家庭生活观念上的“改革步伐”。事实证明,留学公证、婚前财产公证和提存公证,成为当今中国公证三大“热流”,它象一场不急不缓的雨,徐徐渗入万千家庭之中。

既然有结婚,就可能会有离婚,与其今后为财产争执,不如预先分清楚。

法院的同志很希望结婚的年轻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许多夫妻感情破裂,双方都能冷静地对待离婚的现实。然而,一旦涉及离婚后的财产问题,大家都开始不冷静了,有的虽然在口头达成协议了,但一旦在协议书上签字时,其中一方会“翻脸不认帐”,最终还得去法院。

这也难怪,目前结婚,男女双方都是倾其所有,积赞了十几年的钱,就可能因离婚而失去。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城市新婚家庭拥有的财产平均在两万元左右。这些“两人世界”一旦解体,其财产的归属问题便显得更为重要了。

今天,一些男女彼此在决定白头偕老的同时,又能客观地为将来一旦“劳燕分飞”做好法律准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平等、文明、自由的进步。婚姻是靠感情维系的,但法律的介入,能切实保障夫妻之间一系列的权利义务。这能使婚姻更加正常、健康地存续下去。

有了婚前财产公证,这对夫妻好聚好散。

1992年夏天,武汉市大中华酒楼,一次奇特的宴会正在进行,一对离异夫妻在办妥了离婚手续之后,在此摆筵庆祝好聚好散。

好在他们办了婚前财产公证,娘家人曾认为,一个黄花闺女没了,离婚时一定要多分一些财产。然而小张不同意,她懂得法律,虽然自己觉得也很委屈,但感情不能代替法律,于是不失潇洒地在财产分割协议书上签了字。丈夫见状很受感动,在分手的宴会上他眼眶忽地湿了:“是我不好。”

“不,你除了整容,我不习惯,什么都好。”两人相视无语泪满眼眶。

陈明拿出两个首饰盒,他说:“我觉得很对不起你,结婚戒指是我们相爱的见证,我还是送给你,另外,我再送一个离婚戒指给你,让它做个好合好散的见证吧!”

赴宴的亲朋好友都含泪鼓起掌来。

有了公证,反目的亲朋重归于好。

1992年,一位老妇人带着儿子来到公证处,突然要求改变一年前所做的遗嘱公证。

原来老大娘有一儿一女,儿子不孝顺父母,婚后从不管母亲,女儿、女婿却很孝顺,老母便到公证处办了“全部家产归女儿”的遗嘱公证。儿子不服,认为女儿是“泼出的水”,家产理应归他继承,因而到老母那里大吵大闹。老人耐不住儿子的磨缠,不得已到公证处。公证员问明情况,建议她暂不改变遗嘱,并说:“不要怕,公证了,儿子想抢都抢不去。”老人放心回去了。后来,儿子为了得来一份遗产,也改变了很多,经常照顾老人,老人高兴地对老伴说:“还是公证好,有了公证,不怕儿子不孝顺。”于是她又带着儿子来到公证处,请求改变遗嘱分给儿子一些家产。

《信息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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