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有何规定

2023年09月26日

百事通先生:退休职工,在其下落不明期间的退休费怎样发放?国家有何具体规定?请您给予答复。

西安牟先觉

牟先觉读者:

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之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公安部有关户藉管理的规定,暂按如下意见处理:

退休职工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继续发给;超过6个月的,从其户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下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费,但对其供养直系亲属因此而发生生活困难的,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下落不明满4年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依法被宣布死亡的,改按死亡有关待遇处理。上述人员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可按有关规定补发和恢复其应享受的待遇,但应扣还下落不明期间(包括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期间)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和死亡待遇。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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