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从咸阳乘车回兴平看望老母,在车站候车时,见几个年轻人在候车的人群中转来转去,每人手上都搭着一件衣服。凭我的直觉和经验判断他们大概不是好人,手上搭着的衣服可能是为行窃时做遮掩的。果然,当人们乘车时他们也挤过去,其中的一位很迅速地将手伸进一个中年男子的口袋,大概是车上人太多没有座位,这位男子未上得去又下来,边下车边摸着口袋说:“钱包不见了!”我看他很着急的样子,问他“包里有多少钱”?他说:“刚发的工资300多元,准备送回家的。”我向他使了个眼色,示意是那个人偷了他的包。此时那窃贼的目光也正与我对视,这时中年男子上前向窃贼索要钱包。当时车站人很多,贼见事已败露,无奈只好悄悄将还未来得及打开的钱包还给那中年男子,随后与他的几个同伙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并用恶狠狠的眼光盯着我。我知形势不妙,好汉不吃眼前亏,“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也不乘车了,慢慢挪步离开车站。当走出20米左右,我飞速跑进附近的一个家属院,进院后我脱掉穿在身的外套,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返身走出家属院,刚好拦住并乘上一辆去兴平的长途车,上车后见那一伙人,手上拿着砖,正在四处寻找我,其中一个边走边说“抓住那小子非‘灭’了他不可。”我心想,幸亏跑得快,否则肯定要遭到这伙歹徒的报复,回家将此事说给老母听,老母惊出了一头汗!但她老人家依然夸我见义“勇”为,做得对!
咸阳省建十一公司宣传部田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