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工商时报》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由于理论、法规、配套措施及基础工作等方面准备不足,在股权结构、国家股流通及公司领导制度方面出现误区。这是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日前在一份研究报告中阐述的。
这份研究报告对股份制改造中出现的误区做了分析。
误区之一,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有股比例过大,这是同股份公司股权分散化原则相矛盾的。之所以出现股份原则与公有制原则对立的局面,是由于人们出于对私有化的担心,过分强调国家的控股地位,人为地扩大了原来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数额,使已处于控股地位的国家股比例更为扩大。例如,在资产评估中按固定资产重置价值计算的国有企业,其固定资产现值一般比原值增加80%左右;一些企业的固定资产在长期运行中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在资产评估中被忽视;一些企业的固定资产已折旧过半甚至二次折旧,但仍按重置价值评估,其资产合100%甚至200%地增加。国有股的过分膨胀,使股份公司与原国有企业无异。目前,一些股份公司的经营机制转换不畅效益不高,即是证明。
误区之二,国家股不允许上市交易,使国有股固化在资产存量上,仅靠每年的红利很难保证国有资产的较大增殖、不能交易的国家股实际上单独承担了经营风险。这种国家股的固化状态,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企业外部约束机制的形成。国家股的凝固,又是源于人们对私有化的担心,为了坚持以国家控股为主,必然以国家股基本不流动为条件。
误区之三,由国有企业改造成的股份公司,其领导体制基本沿袭了旧体制的衣钵。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仍由作为资产所有者的政府委派,而大多数股份公司又没有建立监事会制度。在国家股占绝对控股的情况下,政府往往超过股东的职权范围,通过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使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改造后的股份公司只不过换了个“婆婆”,由原来的专业管理部门变为某一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国家控股公司而已。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问题并没真正解决。
这份研究报告认为,以上三个误区必然严重弱化了股份企业的功能,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初衷相悖。而这些矛盾的解决,首先需要我们在股份制改造中更新观念,即重新理解公有制为主体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