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1983年以前,我从事民办教师工作多年,后来经组织推荐批准考入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被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仍从事教育工作,我从事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能否计算连续工龄,怎样计算?望能在百忙中给个答复。
延安鱼应海
鱼应海读者:
国家教育委员会K1986年曾发函: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