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商时报讯 大连市做出近日“关于提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新规定。
此项新规定主要内容为:凡获一次市级劳动模范称号者,退休后其退休费在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获三次以上者,增加10%,但以不超过本人退休前标准工资为限。对五、六十年代的劳模提高他们的退离休费。即市级劳动模范不足110的补足1101元,省级劳动模范不足1301补足到1301元,全国劳动模范不足1501元的补足到1501元。规定中还对劳动模范的医疗待遇、农村劳动模范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身体检查及农村户口劳模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问题等也做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