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史红旗偷税四万被判刑

2023年09月16日

本报讯 洛南县古城商业综合批发站第二综合零售门市部负责人史红旗无视国家税法,1990年至1992年的3年间,偷税达4.08万元之多,于今年2月被依法逮捕,9月下旬,洛南县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史红旗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以罚金8174元。

史红旗于1988年与古城商业综合批发站签订了承包该站第二综合零售门市部的合同。承包期间,史红旗隐瞒1990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7.19万元,偷税4374元。当年承包期满后,史与站上又续订合同,1991年未向批发站上缴营业收入,也未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定,史红旗1991年营业额为35.39万多元,偷税2.17万元之多。去年1一7月份,史红旗除两个月停业外,其余5个月营业额为16.6万元,偷税1.02万元。去年下半年,史在经营门市部的同时,还经营核桃购销,计价值9.23万元,偷税5681元之多。 (温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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