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不理解就能不服从法律吗?

——对我国首起拖欠工会经费案的思考

2023年09月26日

田勇刚

11月17日,我国首起拖欠工会经费案在上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中外合资上海贵都大饭店有限公司的工会组织向该公司董事会发起了法律挑战。

在庄严的法庭上,贵都大饭店工会主席韦国良详述了纠纷经过,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的孙为新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出示了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反映:从1991年5月贵都大饭店工会依法成立至今年7月,贵都大饭店共拖欠工会经费33.2万余元,几经交涉,外籍投资方仍不予认同。饭店工会依据我国有关法律,以社团法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状告公司。

笔者认为贵都大饭店工会的这一举动是值得大加赞赏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企业发展迅速,但多数企业,特别是一些合资宾馆、饭店,没有依法成立工会,成立了工会却拒付或少付工会经费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在这些工会被淡化或弱化的企业中,漠视职工利益、损害职工权益的事件时常发生。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工会,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群众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有一些工会负责人只考虑自己或少数人的利益得失,不顾全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大局,使工会成了经营者的附庸,整天看着经营者的脸色办事,工会的各项职能也就难以落落实处。人们企盼更多的工会组织能像贵都大饭店工会这样提高法制意识,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完善各项职能。

对于这座中国和新加坡合资经营的四星级大饭店来说,拖欠的工会经费实在是一笔不起眼的小数目,但双方已为此相抗了两年之久。令人遗憾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只有中方董事洪才祥一人,他说外方对全额拨交工会经费表示“不理解”,感情上很难接受。

《工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都明确规定:“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包括外籍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有限公司地处中国境内,理应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外方投资者仅仅因为不理解便不服从法律的做法实在是可笑的。外商到中国来投资,我们是真诚欢迎的,他们在为华夏建设出力的同时,也获得了在他国无法想象的高额回报。一些境外投资者只顾埋头赚钱,不愿花点时间研究一下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从而出现了违法行为,对此应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加强学习,避免以后重犯。而对于少数境外投资者急功近利、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行为,则应严肃对待,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要求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但不会影响“三资”企业的发展,恰恰相反,会更好地保证“三资”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令人欣喜的是,11月25日,上海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宣判: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有限公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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