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月4号下午。
地点:西安南门外西护城河桥上。
王克信,本市龙首村无业人员。吴书全,富平县农民。他俩这时各捂一只大口罩,身穿黑呢子大衣,躲在靠近西城门洞的一侧,四下窥探。不一会儿,他们几乎同时迎着桥上一位年约50多岁、瘦得似乎有些干瘪的矮个子老头儿走去。一到跟前便迫不及待地问:“钱带来了没有?”对方答:“带来了!我媳妇一会儿就拿来。我那份合同你们带来没有?”他俩话未出口,突然被几名公安人员扭住。“咔嚓、咔嚓”随着两副手铐的响声,搅得这两位“便衣”彻夜未眠的发财梦顷刻间化作了泡影。
初冬的下午,尽管太阳早就露出了红红的脸蛋儿,但天空仍象是披上了灰沉沉的外衣。在东郊办完事的某乡镇企业承包人孟某这时来到钟楼,准备乘201路公共汽车回厂。不知是出于无意还是下意识,他停在车站跟前四处张望了一下,目光恰与一女子碰在一起。这女子好像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点什么,随即上前亲热地叫了一声“叔!”这一声叫得他心里乐滋滋的,也怪痒痒的。女子问:“你弄啥呢?”他鬼使神差般地说道:“我准备找个帮工,在食堂帮帮忙!”“糊辣汤、包包子,炸油条我都会!”他把对方上下打量了一番:中等个头儿、圆脸、白肤、约莫三十五六岁,一副城里人的装束,心中窃喜。
车到鱼化寨,老头儿招呼女的下了车。朝前走了一段,这老头儿突然有点异样的感觉,便驻足说:“算了,给你2块钱你回去算了,需要的时候我再找你!”岂料,这女子不依,撕开嗓子大喊:“说好的事你说话不算数。给10块钱我就走!”双方一阵唇枪舌战。不一会儿,果然从后边走过来俩小伙,一副执行任务的样子:“一男一女拉拉扯扯干什么?给的什么钱?”这使孟某吃一惊。没等他回过神儿来,对方又道:“我们是‘便衣’,专门管这等事,早在钟楼就把你们盯上了!”无奈,孟某只得跟着走。
“便衣”拦了辆红色出租车,对司机说了句:“去碑林分局!”车子便朝城里方向驶去。在车上,俩“便衣”先是将孟某从上到下搜了个遍,把60元钱及3份价值几十万元的工程合同扣下。又煞有介事地问那女的咋回事。女的答:“他要和我弄那事(指嫖宿),说好给10元钱,到这里……”“便衣”又回头正言厉色地对孟某道:“听到没有?光凭这就够送你进看守所了!”孟某怯声说:“看一下你们的证件。”“便衣”说:“胆大得很,违反了治安条例,还要看啥证件?”孟某心头一紧。
车到了环城南路,“便衣”显出一副同情的样子:“看你态度还算好,从教育的目的出发,罚你五千块钱算了。能拿出来不?”孟某答:“可以去借!”
“的士”按照孟某的指点到了东郊某单位找其战友借钱未成。最后,他与俩“便衣”商定:次日下午2点,在南门外西边桥头一手交“罚款”,一手领合同等物。于是,他们在动物园附近分了手。这时已是当日下午5点的光景了。
孟某回到单位,想起那几份价值几十万元的合同,一夜辗转返,直觉得揪心。于是,次日中午便匆忙赶到碑林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报了案。 (朱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