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会议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中央去年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要继续狠抓落实,在此基础上,今年再提出和重申以下要求:1、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更换进口豪华小汽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不准用贷款、集资款和专项资金购买供领导干部使用的小汽车;县(市)党政领导机关和单位,凡拖欠职工工资的不准购买小汽车。2、不准违反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压价购买住房;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子女、亲友购买住房提供优惠条件;不准用公款超标准为个人装修住房。3、领导干部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要轻车简从,食宿不准超过当地接待标准;不准为领导干部举办专场舞会。4、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5、不准利用职权拖欠公款不还;不准借用公款为个人及其亲友买房、建私房和从事营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