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晚报讯 西安市企业职工劳保医疗仍基本实行公费支出,这是最近出台的《西安市企业劳保医疗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体现的最主要的一条原则。
这项细则规定:凡实施医疗制度改革的各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必须将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的50%作为在职职工的劳保医疗费的最低保证数;职工个人负担医疗费总额一年内不得超过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总额;法定甲类传染病、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工负伤及职业病、长期慢性病,其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
对收费较高的特殊医疗需求和高精尖技术的检查其收费超过百元以上的,实施细则规定,必须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断并签写申请单,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方能进行。对经医师同意,确需移植人体器官者,职工个人负担费用总额的10%;因病情需要,并且由医院安装在病人身体上的国产人工器官,职工个人负担人工器官价格的5%,如经单位批准装配进口的人工器官者,只能报销国产同类产品最高价格的90%,差额部分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