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咸阳
长期以来,奖励是作为上级给予下级荣誉或财物的鼓励。然而,上海市一破常规,由来自各行各业职工代表,给荣获“百佳公仆”称号的领导披红戴花,向他们颁发奖品奖状。笔者以为此举虽好,却也令人担忧。
因为它有可能被一些精明绝顶的“歪嘴和尚”念走了调,也使一些企业、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一改其意,利用年末岁首打着“职工奖励领导”、“下级奖励上级”的幌子,全身心投入为自己的主管上级及领导、小团体、亲朋发奖励,而且有理有词,“上级领导对我们一年来的工作支持很大,十分辛苦,我们应当谢谢领导的关心和爱护。”于是,少则八、九百,多则一、两千就名正言顺地“奖”进上级领导的腰包里。你奖励,他奖励,咱们也奖励,甚至营造成了企业之间的相互攀比。有的领导因此获得了一笔相当可观的“上贡”金。而这些主动为上级奖励的下级,也在年底得到了许多不易得到的或者不该获取的“笑纳”奖。
这种打着“职工奖励领导”的口号,“下级奖励上级”的幌子的所谓奖励,无疑是一种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的钱权交易行为,它不仅坑国家、损集体、肥个人,而且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