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年仅23岁的符翠玲被招工分配到宝鸡县陵塬信用社工作,后又主动服从组织分配到离市区20多里、条件差的陵塬分社从事出纳工作。连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参加工作仅半年,就面临了一场殊死的搏斗。但她的答卷是100%的合格。
1992年12月15日晚11时,符翠玲在营业室值班守库时,2名持刀歹徒窜入杀害了分社负责人,并威逼符翠玲说出保险柜密码,要抢存款。为了保住保险柜里的2万元国家财产,符翠玲宁死不屈机智与歹徒周旋,头部、脸部受铁棒刀子砍伤共12处,其中最长的5厘米、左额角被打了个血窟窿,仍大声呼救,没有吐露保险柜的密码,终于保护了库款安全,使歹徒阴谋落空了。
为了表彰符翠玲忠于职守的精神,团省委、省青联、省农行分别授予她“陕西省第五届青年十杰”、“模范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去年8月又被中宣部、公安部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