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于最近结束的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省工商业联合会向大会提出了尽快在我省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建议,并被大会确定为正式提案交由有关方面办理。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私营企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截至1993年底,我省私营企业已达4758户。这些企业大多数能依法经营,重视员工的利益,但也有少数私营企业在雇用员工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不能依法与劳工答订劳动合同,用工制度不规范,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差。有的业主只雇赚钱,对员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有的机器设备没有防护装置,有的没有防尘设备,有的有害气体超标,严重危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劳动时间长。一些私营企业常加班加点,工人们每天工作12——14小时。有的甚至打骂、体罚、辱侮员工,个别私营业主还雇用童工。
为了维护私营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省政协委员们的提案中建议:1、由省总工会、省工商局和省工商联联合发文,争取用较短的时间在我省私营企业中普遍建立工会。2、拟定我省《私营企业组建工会暂行规定》,明确私营企业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职责、工会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业主与工会的关系等。3、私营企业的业主和工会,必须按照《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行事。4、私营企业工会每年都要总结工会活动情况。省总工会、省工商局、省工商联每年都要对私营企业工会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进行汇报。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