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汇报消息 国家人事部部长宋德福近日对《瞭望》杂志记者谈“国家人事工作改革的新思路”时谈到: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对独立的实体,事业单位需要相应的人事自主权。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举措主要有——
进一步改革任用选拔制度,采取多种形式选拔任用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招标选聘领导人员的试点。
对管理人员,逐步实行职员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要减少吃“皇粮”的事业单位和人数。对于经费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引入竞争、激励、风险机制,向自收自支过渡;对经费全部自理的事业单位,要鼓励他们实行企业化管理,试行工效挂钩。
对从事基础理论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中小学校等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工资总额包干的试点,即工资总额超编不增,空编不减,以促进队伍精干、高效。要创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培训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队伍。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在加快。宋德福谈到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度。企业依法享有人事管理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法享有择业权,并通过聘用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人事部门要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此外,还要研究如何逐步取消企业内部干部与工人之间、不同所有制干部之间、不同形式干部(固定、聘用)之间的界限,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企业家队伍。
宋德福表示,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失时机地解决国有企业级别与行政级别脱钩的问题。今后新建企业一律不定行政级别,其管理人员的配备,根据企业情况和人员条件合理确定。原具有行政级别的企业,应与行政级别脱钩,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企业各类人员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级别和待遇。目前,有关实施办法和脱钩以后如何听报告、看文件、参加会议等配套的管理办法,正在抓紧制定。
宋德福介绍道,为配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条例》和《股份制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