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政府决定从紧控制调价项目,上半年除国务院批准的个别价格调整项目外,地方管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暂缓出台新的调价措施,要求省、地两级要尽快建立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和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去冬以来,我省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物价涨幅逐月攀升,今年2月份物价上涨率为近5年物价涨幅的最高点,特别是与居民生活极为密切的“面袋子”、“菜篮子”、“火炉子”价格涨幅过大。为有效抑制物价过度上涨,安定人民生活,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价格管理方面采取以下调控措施:
——各级政府务必把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特别是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度上涨,放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严格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货币信贷规模双“闸门”的控制,今年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开工项目,银行不得给计划外项目贷款,从资金的源头上减少对市场物价的压力。
——中央统一出台的价格改革措施,各地、各部门不得搭车涨价,不能层层加码。不得借财税、外贸、外汇体制改革之机提高价格。各地、各部门准备出台的经济改革措施,凡涉及价格上涨的项目,也要暂缓出台。
——切实抓好粮油肉蛋菜等群众主要食品的生产和供应,并以此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主要标准。
——为尽快建立起省、地两级粮食风险基金和主要副食价格调节基金以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财政、物价、粮食、商业等有关部门必须在上半年制定出具体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资金来源,保护农民利益。
——国有商业、粮食企业要发挥好“主渠道”作用,把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作为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带头挂牌降价销售,促使市场物价“迫降”。
——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重点监控,对重点监审品种要分类制定进销、批零、加工费率及利润率控制、限价控制和采取调价备案、提价申报、发布销售参考价等多种方式进行适度管理。
——强化对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近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市场物价大检查,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及服务性收费,以及重要的垄断性的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要依法从严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杨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