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贵报的热心读者。最近,我发现贵报在编排方面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反映给你们,希请及时改进。
第一,标题拆词现象较多。如去年10月5日第一版“对新闻广告不搞事/先检查而是事后审读”;同日的第二版“商南县围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查处违纪案件”;11月2日第一版“陕汽职工住房面/积提前达‘小康’”;第二版“大荔司法行政合/力清理商业欠账”,等等。这样排列,让人读起来别扭,甚至会产生歧意。如贵报曾有一标题“抢劫杀人犯王/建顺在蒲城‘翻船’”,猛一看,会误认为是多次抢劫逃犯都成了“王”了。
我个人认为标题折行是不宜拆词的。《新闻编辑学》和有关秘书方面的论述都曾强调在折行时尤其在标题折行时应保证重要词汇的完整性。因此,建议尽可能避免标题折行时的拆词现象。
第二、标题采用繁体字。此种情况不仅在贵报有表现,而且在其他报刊也屡见不鲜。有的职工认为,这是一种摈弃规范性文字,迎合港台文化的现象。贵报是工人阶级的报纸,我认为还是朴实一些、大众化些为好。
西安林产化学工厂杜帅斌
杜帅斌同志: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本报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很珍视您对本报的多次来信,并在编辑部内进行了转达。现就您此次来信提出的两个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标题拆词问题。您提及的现象确实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反映了我们在编排上缺乏规范化要求。我们同意您关于标题中重要词汇应保持完整的原则,并在今后的标题制作中尽可能防止拆词现象,尤其是在重要词汇上应更加注意。不过,有时为了防止空档过大或照顾美感要求,在个别非重要词汇上进行拆词也在所难免。这一点请予谅解。
关于繁体字的问题。过去,本报在使用铅字排版时期,未曾发生此种现象。自从使用激光照排技术以来,由于软件设计上的问题,在个别字型出现了繁体字,尤其在一些标题字上比较多见。我们将在较短时间里设法改变这种情况,以保证简化汉字的严肃性和规范化。这里有一点说明,个别厂家(客户)为了商业需要,在所发布的广告中用繁体字,这种现象目前还难以避免。
本报群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