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光
我省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去岁“企业内部集资冲击波”中购买的企业内部集资债券,如今已陆续到期。由于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估计不足,且市场变化太大,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已经到期的内部集资债券已无力兑付或无力全部兑付,从而加剧了这些企业部分职工的恐慌心理和不满情绪。
据了解,部分国有企业内部集资债券无法按期兑付的原因主要有3点。一是由于市场形势变化太大太快。受宏观调控及原材料紧缺涨价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陷入了难以预料的困境。企业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局面不断扩大,资金周转极其困难,对原来通过内部集资筹措来的资金已无力抽回。
二是由于短期资金长期在使用,使其投入的资金无法抽回。据调查,企业进行内部集资的初衷,本是为了弥补企业短期性流动资金的困难。但由于企业对以集资方式筹措来的资金有相对支配权,部分企业在资金到位后便改变了资金用途,把短期性流动资金用于技改或上了新项目。这样,已到期应兑付的集资款自然难以到位,无法向集资者兑付了。
三是少数企业发行的内部集资债券的数量超过了自身的偿还能力。这些企业长期严重亏损,资金奇缺,当初集资的目的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债还旧债。如今新债未借下,旧债实难还,集资款到期自然是无力兑付了。
部分企业内部集资债券到期不能兑付,市场上物价又居高不下,且大有再涨之势。而仅靠工资维持生活的国有企业“工薪族”面对内外交困,不能不感到忧虑不安。看来,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政府部门、金融、企业界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尽快采取措施,从宏观上进行调控、监控与分流。同时,企业也应遵法守信,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按期兑付,以安稳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