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工人报讯 最近,北京市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向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提出了实现三个100%的要求,即职代会建制率100%,召开职代会率100%,重大决策审议决定率100%。这是北京市强化企业民主管理的又一新举措。
该市历来重视民主管理工作,1992年便成立了市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1991年颁发了《北京市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市总工会和劳动局下发了关于《在企业劳动工资保险三项制度改革中加强民主管理和工会参与的几点意见》。最近,北京市体改委、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集体企业办公室又联合制定了《集体企业民主选举厂长的暂行办法》,保证了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中的合法地位和权力。
立法建制,保证了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北京市有90%以上的企业都能将各项报告交职代会审议,并且能将综合审议与专题审议结合起来。有90%以上的企业能把企业的重大决策、职代会报告提交到职工群众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