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工人》第五期刊登评论员文章指出,要重视解决职工生活困难。
文章说,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还很不适应,目前有一些职工的生活很困难。一份调查材料表明:企业因亏损或资金紧张,欠发、减发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物价涨幅过大,相当数量的职工实际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拖欠离退休金的情况也很严重,使离退休人员生活比在职人员更加困难;医疗保险改革不力,各种费用超出企业和职工的承受能力,使医疗保障水平降低;企业内外的乱集资、乱摊派风还未煞住,额外经济负担加重,职工感到难以承受。
文章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职工生活十分关心。各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当深入“双停”亏损企业和生活困难的职工之中进行调查,研究解决办法。对物价涨幅要严格控制,对拖欠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离退休金和拖欠职工医疗费的情况要进行检查和清理,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发放工资确有困难的,应给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其数额最低不应低于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凡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不但一律不得购买小汽车和其它高档消费品,而且必要时还应砍掉一些基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