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劳动厅、省总工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劳动部门、工会认真做好《劳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通知决定将9月份定为《劳动法》学习宣传月,要求劳动、工会系统广泛深入地进行动员,抽调一定的人力,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报刊、杂志、板报、画廊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通知对劳动部门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也提出要求,指出省劳动厅和省总工会要做好培训地市学习宣传《劳动法》骨干工作,在9月份举办全省性《劳动法》知识培训班,各地市也可举办,同时做好《劳动法》学习辅导材料的发行工作。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层层开展《劳动法》知识竞赛活动,省劳动厅、省总工会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评比和奖励。
通知强调,各级劳动、工会部门要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就《劳动法》实施的有关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清理现行的劳动管理规定,为实施《劳动法》做好准备工作。
(权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