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讯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和批准《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这是福建省学习、贯彻《劳动法》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条款而制定的一部地方法规。
《条例》对职工投诉的处理、企业录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代表的特殊保护、对企业拒绝或阻挠成立工会的处理、离退休职工权益的保护、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后原有职工的社会保障、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不依法发放工资的责任等方面都制订了具体的办法。
《条例》还加大了工会组织在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中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与职责,为工会提供了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