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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建立举报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普通公安干警,曾在基层工作多年,根据自己办案的实践和经验认为,建立“报案中心”很有必要。

过去,个人、家庭或企事业单位发生被盗案件后,人们多年的习惯是向驻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即便破了案后,只要赃款赃物还在,一般都能及时地发还失主。若案犯窜到异地,被外埠公安机关破案,就很难及时将赃款赃物发还失主。其主要原因是,案犯交待不清作案时间和地址,特别是多次作案或作案时间已久的案犯;接到报案的部门很难迅速知道是何部门破的案,不能及时销案。破了案的部门没有失主的报案材料,也很难立即与接报案的部门和失主取得联系,使公安机关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失主。有些则因长时间找不到失主,造成赃款赃物的积压。

根据上述原因,如果建立“报案中心”,设一个统一的电话号码,通过广泛宣传,要求被盗者除向驻地公安机关报案外,同时也向“报案中心”报案。也要求接到报案的部门向“报案中心”备案,外地公安机关一旦破了案,可直接与“报案中心”联系,迅速查明失主,尽快发还被盗财物,并通知接到报案的部门及时销案。这对保护国家、群众利益、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无疑是一件好事和实事。

西安市莲湖公安分局

顾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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