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淑君
身为女孩子,嫁人不可避免,除非奉行独身,而我又实在缺乏这种勇气,于是,在与他经历了狂风暴雨般的热恋后,决定满足他的最后要求:嫁给他。
待嫁的日子是短暂而又漫长的。想想20多年的姑娘生活,一丝淡淡的惆怅油然而生。再见了,那些属于女孩子的浪漫自由活蹦乱跳的日子;再见了,那些萦绕于脑际飘拂在眼前的种种梦幻。
然而,留恋之余,又有几分渴望升腾起来。憧憬那嫁后的时光,我与他恩爱厮守,共同为生活而忙碌,乐乐融融,幸幸福福,偶尔也有那么一点争吵,但绝对无关紧要。磨擦过后,我小鸟般伏在他的怀里,委屈地接受他的爱抚,听着他对我说着那些重复了千万遍的安慰话语……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激灵,呀!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可是背叛了我性格的呀!阴错阳差,自小,我就是一副男孩子的派头,敢打敢冲,敢恨敢爱,长这么大没穿过红衣裳。惹得妈妈说将来没人敢要我。事也凑巧,时隔不久,我遇到一位写诗的小伙儿,一来二往便产生了感情,全然不顾了他比我大9岁。当我把这事跟家里“通报”后,全家人齐心协力一致反对。无奈,我使出“准男孩”摸爬滚打的全部本领,终于赢得了这场爱情。
可是,近来处在这待嫁的日子里,我老觉得自己哪儿不对劲,常常有一种莫名的温柔袭上心头。上星期日,脑瓜不知怎地一转,决定悄悄上街去买嫁妆,而且破例买了一粉一红两件连衣裙。第二天,我穿上了那件粉裙,弄得全家人大眼瞪小眼,好象我做错了什么。
昨天早上,起床后,我又套上了粉裙,而且不厌其烦地别过手一次又一次地系后背上的纽扣。与我同屋而住的妹妹笑嘻嘻地看着我操作,一言不发,待我穿毕回转身来,发现妹妹仍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俩目光一对,她“嗤”地笑了,我问她笑什么,她贴近我耳朵小声地说:“姐!这几天你特温柔,特漂亮!”
“去你的!姐穿这么件破裙子有什么漂亮的。这是小兰的,她说喜欢我的衣服,先与我换着穿几天。”
“嘻——”小妹转身从我的皮箱里拿出那件大红连衣裙:“别骗我了,这件也是小兰的?”得!秘密全暴露了。
静静地坐下来细想,女孩毕竟是女孩,任何的刚劲都无法遮挡其温柔的天性。我现在有时就无端地设想:要是给他做饭洗衣什么的,那将是多幸福呀!想想爱情这东西可真有意思,不声不响地竟把我20多年的假小子风格给改变了。
改变就改变了吧,干脆温温柔柔地待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