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把解决教师住房作为稳定教师队伍、发展教育事业的大事来抓,从1991年至1994年,用于教师住房建设的总投资已达3.85亿元,新建教师住房103.8万平方米,建房1.65万套。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中小学教师已有1万户喜迁新居,省属高校新建住房3300余套,基本上达到了国家教委提出的“三年解困”目标。
“七五”期间,我省用于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的投资2358万元,建成住房13.4万平方米;用于省属高校教师住房建设投资1342万元,建成住房6.1万平方米,均落后于全国兄弟省市。1991年初,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市政府把教师住房建设作为“八五”期间为教师办的最大实事来抓,专门列出教师住房建设专款1亿元(每年2000万元),此外,省教委和省财政厅商定,从1992年开始从省级普教专款中列出2000万元(每年500万元)作为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的专项资金。省政府还要求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市,每年用于教师住房建设的财政专款不少于100万元。
与此同时,采取省上补一点、地县拿一点、学校筹一点、教师个人集一点的办法,筹集建房资金,在1992年至1993年间,城镇中小学教师建房共投资3亿元,其中教师个人集资1.64亿元,占总投资的54.7%。
资金投入的加大和落实大大改善了教师的住房条件。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中小学带眷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7.3平方米,省属院校在职教师住房率达到57.7%,部属院校住房率达到54.2%。 (杨献鸿杨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