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实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已近八个月了。但是,新工时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却仍存在不少问题。
虽说国家早已明文规定: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近几年来一些企业随意让职工加班加点已是普遍现象,有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甚至取消了职工所有的节假日,引起大家不满。据某市总工会日前对全市10多家企业的6400多名职工问卷调查,只有18.36%的职工认为只要能多给点钱我就加班干,而80%以上的职工对企业经常性加班加点持反对态度,有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职工迫切要求有关部门保护他们合法的作息权利。
笔者认为,一些企业(特殊行业除外)在特殊情况下,加班加点本无可非议。但不应变为经常性,更不能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为借口,使加班加点使之合法化。只要在工作时间内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劳动时间,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使每周的5天半工作制得到落实,让职工精力充沛地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