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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各级工会和劳动部门纷纷行动

宣传学习贯彻《劳动法》

12日至18日全国再次开展《劳动法》宣传周活动

2023年10月26日

本报讯 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劳动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掌握《劳动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工会组织会同劳动部门做了大量工作:

——名总与省劳动用联合召开了有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攻协等领导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的全省各界人士学习《劳动法》座谈会,畅谈《劳动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提出我省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法》的意见。

一举办了三期《劳动法》培训班,培训全省工会、劳动部门干部300多人。这些人员回本单位后作为基本师资骨干,开展了层层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共举办各种学习班3000多期,培训人员达15万人次。

——按照全国统一安排,在10月9日的“《劳动法》宣传日”内,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除张贴标语口号、发放《劳动法》学习材料外,还设立了有各级工会、劳动部门领导参加的咨询点,回搭职工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一近期,省总与省劳动厅举办了我省职工学习《劳动法》知识竞赛活动,预计参加职工达100万,其中将选派一个成绩优秀的代表队代表我省赴京参加全国竞赛。

根据全总通知,本月12日至18日,全国各地再次开展“《劳动法》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内,除省总、省劳动厅统一安排的电视讲话、报刊撰文、广播热线外,省总要求各地市、产业、企事业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集中宣传学习《劳动法》,各城市的主要街道、路口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口号,设点咨询,回答群众的问题,并要会同劳动部门及有关单位联合组成《劳动法》宣传队,深入基层宣讲,把宣传贯彻《劳动法》推向高潮。

为使《劳动法》顺利实施,省总要求各级工会要了解贯彻《劳动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及早研究相应的对策,为《劳动法》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加紧集体合同的试点工作,在总经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都要实行集体合同制;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劳动法规政策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凡违反《劳动法》的要尽快修订;凡是与《劳动法》规定相违背的都应废止,以《劳动法》为准;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凡未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要在明年一季度内建立,已建立的要积极开展工作,及时解除矛盾,清除隔阂,和谐劳动关系,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做出贡献。 (于午顺 肖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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