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在党的优惠残疾人劳动就业政策的感召下,城乡很多残庭人鼓起了生活的勇气,他们不愿成为家庭和社会的累赘,积极从事力所能及的职业,为社会作出了有益的奉献。
为就业的残疾人落实减免税费和管理量政策,是关系到党的优惠就业残疾人政策取信于民,鼓舞更多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牛大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章第33条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但近年来,对此项政策宣传很少,有些工商税收管理部门对就业残疾人减免税费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了对他们的政策兑现,使他们没有享受到减免税费和管理费的优待,从而挫伤了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积极性。
因此,笔者建议工商税收等管理部门要把为就业残疾人减免税费和管理费,当作支持残疾人劳动就业的—件大事来抓,以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富平县长春乡三里堡张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