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促进我省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提高邮电通信服务质量,维护正常的通信秩序,1994年12月22日召开的陕西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我省第一个邮电通信管理条例,它使我省的邮电通信建设经营和管理有法可依。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邮电通信事业发展较快。但是人为损毁和破坏通信设施现象多有发生,通信市场秩序有待整顿,通信行业管理职能仍需进一步加强。《陕西省邮电通信条例》规范了邮电部门和用户、邮电部门与社会各有关部门之间以及邮电部门内部在邮电通信管理活动中的行为,既体现了邮电通信建设的基本方针、基本经验,又解决了在生产建设和管理中的难点,既对社会提出了保障、支持邮电通信的规定,又对邮电通信服务提出了严格要求。
(邮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