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最近相继召开的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和省总九届三次全委会,都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推动工会工作上新水平的总体工作思路。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个总体工作思路,对做好今后的工会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不仅在工会内部,而且整个社会都逐步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越来越要求工会在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应当说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工会还不很适应,工作还跟不上,主要表现为工作缺乏重点,没有突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个基本职责。工会原有的工作格局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近年来工会为创造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新的工作格局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劳动法》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出台的,它的根本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同时它明确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就为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并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对工会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工会紧紧抓住这个机遇,集中力量,下大气力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并取得成效,就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有一个突破性进展,从而使工会的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
按照新的工会总体工作思路,在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要把贯彻实施《劳动法》作为工会全会的工作重点。为此要形成贯彻实施《劳动法》的组织领导体系;要用贯彻实施《劳动法》统揽工会各方面工作,各项业务工作要注意调整角度;在工作运行上和方法上要打总体仗。各级工会,特别是县以上工会领导机关和大中型企业工会,都应按照这样的要求来抓工作。
按照新的总体工作思路抓工作,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贯彻实施《劳动法》与工会其他工作的关系。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重点,不是说工会工作就只是贯彻实施《劳动法》。因为工会的社会职能是多方面的,因此要以贯彻实施《劳动法》来带动其他工作而不是代替其他工作。同时也要看到,贯彻实施《劳动法》这个重点工作与工会其他工作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溶为一体的,《劳动法》对工会的许多工作都提出了要求,通过贯彻实施《劳动法》可以推动工会全面工作的发展和提高。